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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减灾与法规处

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减灾与法规处

组织管理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社会活动及经济建设项目的气象保障工作。

减灾与法规处

管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预评估和服务效益评估等工作。

减灾与法规处

组织拟订气象服务及气象灾害防御规范并监督实施。

减灾与法规处

负责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气象信息站和气象信息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减灾与法规处

承担气象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与供给工作。

减灾与法规处

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气象服务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减灾与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