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羊毛、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指导直属企业做好棉花、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重要商品经营的业务经营
协调管理化肥、农药、羊毛、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
指导市社系统做好农资的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