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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组织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及管理

货物和劳务税处

负责税控系统、稽核系统、审核检查系统、增值税进销数据监控分析系统管理,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数据分析和监控管理

货物和劳务税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纳税评估、日常监控和分析结果落实

货物和劳务税处

负责重点行业监控管理、配合风险中心税种管理

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所得税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风险监控、日常监控、纳税评估及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工作

所得税处

负责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落实

所得税处

组织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货物和劳务税处

负责缓缴税款审核上报工作

征收管理处

组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基金征收工作

征收管理处

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

稽查局

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

稽查局

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稽查局

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稽查局

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