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1.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2.负责矿山开发利用统计工作
3.编制土地利用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4.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
6.拟订全市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