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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1.组织协调处理跨区(县)土地权属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大协调处理事项

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

2.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登记、水域登记的登记工作

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

3.负责全市地籍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

4.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

5.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6.依法协调处理矿业权权属纠纷

地质矿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