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1.组织协调处理跨区(县)土地权属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大协调处理事项
2.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登记、水域登记的登记工作
3.负责全市地籍管理工作
4.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5.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6.依法协调处理矿业权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