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保障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测绘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市场、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与利用;组织实施地图管理和测绘科技创新工作。
1.负责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发展规划工作
2.负责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
3.负责测绘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测绘作业证审核管理工作
5.组织全市测绘资质巡查工作
6.负责全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
8.负责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工作
10.负责地理信息的应急保障工作
11.负责开展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工作
12.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的委托检验工作
13.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迁建审批工作
14.负责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石家庄“数字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