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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机构开展业余训练,建设市级青少年竞赛体系,组织协调由市级承办的重要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反兴奋剂工作。

1.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

竞技体育处

2.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计划,确定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机构开展业余训练,建设市级青少年竞赛体系。

竞技体育处

3.负责制定市级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业余训练队伍建设及训练工作。

竞技体育处

4.指导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工作。

竞技体育处

5.组织开展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竞技体育处

6.统筹协调在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和市级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组织业余训练队伍参加省内外青少年体育竞赛。

竞技体育处

7.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实施。

竞技体育处

8.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竞技体育处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18号);石政办函〔2013〕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