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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8.指导体育社团工作。

1.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变更、注销)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局属单位(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

2.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

局属单位(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

3.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局属单位(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

4.组织开展国内外体育团体友好往来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局属单位(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