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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研学实践)

思想政治教育处(团委)

2.负责中小学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处(团委)

3.指导大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竟赛、艺术教育和军训活动;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5.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6.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7.负责指导学校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措施的应急响应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8.负责承担全市教育系统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9.指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政策法规处

10.负责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基础教育处

11.指导中小学开展科技创新教育

基础教育处

12.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政策法规处

13.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政策法规处

14.负责高等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高等教育处

15.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校园网络建设;教育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石家庄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