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作制度,制定国有资本运作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规范运作,组建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并指导其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根据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要求,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1.提出监管企业的资本运作计划,协调组织国有资源、资本、资金的有效运作和流动
2.牵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5.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