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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化工园区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3.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1.负责园区内工程施工许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城市树木砍伐和移植许可等行政审批。

规划建设管理局

2.负责园区内各项规模以上建设工程及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申报、监管、登记等非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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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挖掘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费、人防异地建设费、渣土处置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水资源费等专项基金的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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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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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组织或参与对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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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协助项目单位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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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利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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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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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负责园区市容环境、城市绿地等管理维护,负责各类广告牌匾的审批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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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园区工程项目、企业、单位的燃气、供热、电力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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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辖区内水务相关管理工作,做好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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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权限范围内房产、交通、人防等方面审批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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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负责园区城镇化的建设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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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负责园区建设投融资工作,行使出资人资格,参与企业合资合作和建设项目。

园区建设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