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一管理部分社会事务。负责对共管区域内部分社会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
1.负责共管区域内园区建设涉及土地征收工作中社会保障费提取及认定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参保、退休的审批及补贴发放,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监督等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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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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