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综保区 > 部门职责
综保区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5.推进综合保税区发展特殊指定监管场所建设。负责对公共管理区域内园区实施肉类、冰鲜水产品、水果等海关特殊指定监管场所的申建、跑办及管理等工作。

1.负责与省、市各口岸单位的协调工作。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2.负责协调民航、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等驻区单位及各口岸管理职能部门之间涉及口岸建设、管理、服务等相关业务。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3.负责协调推进保证口岸运转类信息化建设。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4.负责协调进口指定口岸申办、建设工作。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5.负责跨境电商业务平台建设。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6.负责电子口岸业务协调工作。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

7.配合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工作。

口岸服务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定县、正定新区实行“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7〕—6)《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港工业园对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进行共同管理的意见》(石字〔2014〕27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石机编〔2015〕52号)文件规定,结合目前与正定县、藁城区共管现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