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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档案、史志管理部分)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负责全市档案事业宏观管理和执法复议、监督指导等工作

1.拟订全市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计划

档案史志管理处

2.对市直机关和市直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审批

档案史志管理处

3.对各县(市、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进行审批

档案史志管理处

4.检查、督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档案史志管理处

5.指导、检查县(市、区)、乡镇、农村档案工作

档案史志管理处

6.督促指导全市电子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档案史志管理处

7.拟订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档案流向及处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档案史志管理处

8.市直单位档案工作年度归档检查

档案史志管理处

9.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的档案,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档案史志管理处

10.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验收(不含5A、6A、5★、6★认定验收)

档案史志管理处

11.拟订全市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流向及处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档案史志管理处

12.监督、指导市管企业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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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全市各级档案馆的建设做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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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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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负责档案宣传工作

档案史志管理处

16.表彰为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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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组织各类档案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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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组织实施档案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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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指导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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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组织开展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并监督县(市、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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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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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组织起草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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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承担档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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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监督全市档案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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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监督全市档案鉴定、档案开放和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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