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群建设工作。
1.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
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监管。
3.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群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