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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县(市)、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生活居住区及大型建筑物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编辑和审定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地方配套意见或法规。指导和协调全市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区划地名处

2.负责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

区划地名处

3.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指导工作;

区划地名处

4.负责编纂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图和各种标准化地名出版物;

区划地名处

5.负责拟订石家庄市地名规划,承办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和生活居住区及大型建筑物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区划地名处

5.负责拟订石家庄市地名规划,承办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和生活居住区及大型建筑物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区划地名处

6.负责本级区划地名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地名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

区划地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