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1.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财政改革和贯彻落实上级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具体意见建议。
2.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研究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
4.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5.拟订市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6.拟订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市和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