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1.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3.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