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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4.负责指导县(市、区)城镇(县城城建界以内)容貌整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综合执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作

1.指导县(市、区)城镇(县城城建界以内)容貌整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工作

县城指导处 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2.负责检查县(市、区)城镇(县城城建界以内)容貌整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工作

县城指导处 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3.负责考核县(市、区)城镇(县城城建界以内)容貌整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工作

县城指导处 相关业务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