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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1.组织起草商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政策法规处

2.负责编制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政策法规处

3.负责商务领域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商务课题调研工作。

政策法规处

4.拟订商务领域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促进商务领域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编报专项资金预决算,协调申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专项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计划资金管理处

5.协调落实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

计划资金管理处

6.组织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和验收。

计划资金管理处

7.负责落实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提升国际能力资金政策。

计划资金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