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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4.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对酒类流通发展进行指导。

1.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市场秩序处

2.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

市场秩序处

3.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

市场秩序处

4.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

市场秩序处

5.牵头推动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市场秩序处

6.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发展工作。

市场秩序处

7.配合上级做好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

市场秩序处

8.负责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工作。

市场秩序处

9.组织指导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市场秩序处

10.负责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行业监督管理处

11.负责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行业监督管理处

12.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行业监督管理处

13.依法对拍卖、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流通业发展处

13.依法对拍卖、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流通业发展处

14.负责酒类流通发展和促进工作。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1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16.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17.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大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18.依法查处成品油、劳务外派、特许经营、单用途卡、报废汽车回收等商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

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