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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荒漠、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规划财务处

3.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处

4.承担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生态保护修复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5.组织协调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7.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