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负责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1.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督评价工作。
2.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
3.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4.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
5.指导良种基地、保护性苗圃建设。
6.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7.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8.指导森林旅游工作。
9.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