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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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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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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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农村综合改革等重大问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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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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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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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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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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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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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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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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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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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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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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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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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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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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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涉农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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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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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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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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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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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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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示范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开发、管理和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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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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