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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2.协调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美丽乡村处

2.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

美丽乡村处

3.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

美丽乡村处

4.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社会事业处

5.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农村社会事业处

6.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农村社会事业处

7.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

8.牵头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

9.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10.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饲料管理处

11.指导畜禽屠宰、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畜禽屠宰与兽药管理处(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12.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互保建设工作。

渔政处

13.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14.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