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调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
3.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
4.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6.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7.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8.牵头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9.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0.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1.指导畜禽屠宰、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互保建设工作。
13.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14.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