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农业农村局 > 部门职责
农业农村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3.拟订市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1.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

农村改革处

2.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改革处

3.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农村改革处

4.指导组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农村改革处

5.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农村合作经济处

6.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合作经济处

7.组织实施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