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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

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3.负责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相关工作,监督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实施。

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4.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5.组织实施节水监督管理,承担节水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实行用水报告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

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6.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指导水效标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等工作。

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7.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节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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