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主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
1.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 |
水旱灾害防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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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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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一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库、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和生态补水等工作。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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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 |
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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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河口管理和保护工作。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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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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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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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河道内村庄搬迁工作。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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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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