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水利局 > 部门职责
水利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主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

水旱灾害防御处

2.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3.统一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库、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和生态补水等工作。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4.指导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管理处

5.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河口管理和保护工作。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6.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7.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8.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河道内村庄搬迁工作。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

9.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河湖管理与调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