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2.拟定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