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含国防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设施,开发公路用地;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管理;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1、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
2、负责对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及专项养护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
3、指导协调竣(交)工验收
4、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
5、负责市管高速公路行业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市管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养护及服务设施管理等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