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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艺术处

2.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石家庄特色的文艺院团。

艺术处

3.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艺术处

4.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艺术处

5.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鼓励、引导、扶持石家庄电视剧精品生产。

艺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