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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服务处

2.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

公共服务处

3.指导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驿站、旅游交通标识、旅游厕所、绿道、风景道建设,执行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

公共服务处

4.负责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组织实施工作。

公共服务处

5.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市级文化公园建设。

公共服务处

6.负责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公共服务处

7.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科技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