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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6.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1.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

科技信息处

2.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

科技信息处

3.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科技信息处

4.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

科技信息处

5.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建设。

科技信息处

6.协调、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

科技信息处

7.协调监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

科技信息处

8.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科技信息处

9.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

传媒管理处

10.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传媒管理处

11.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

传媒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