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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7.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1.组织实施西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政策规范、标准

医政药政处

2.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医政药政处

3.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医政药政处

4.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医政药政处

5.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工作

医政药政处

6.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医政药政处

7.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

中医处

8.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

中医处

9.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中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