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保障房配建工作;负责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1.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2.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5.负责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保障房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