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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负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政策法规处

2.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政策法规处

3.拟订市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处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政策法规处

5.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指导督促相关政策落实。

知识产权管理处

6.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质量发展处

7.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食品安全协调处

8.拟定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信用监督管理处

9.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

标准化处

10.拟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调研处

11.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反不正当竞争处

12.指导开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反不正当竞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