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拟定推进国家、省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机制、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地方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5.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