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2.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拟定药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药品流通监管形势,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4.依法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药用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省、市级医疗药品质量进行监管。
5.组织药品流通环节药品监督质量抽检。
6.承担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省、市级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督质量抽检。
7.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