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27.承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市级实施的管理事项 |
1.承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化妆品生产环节行政检查、处罚工作。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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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复审及备案后检查工作。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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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省局委托,负责中药饮片、医用氧、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包材)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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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省局委托,负责中药饮片、医用氧、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环节日常监管工作,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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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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