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1.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调研
2.组织起草医疗保障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