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扶贫开发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扶贫开发工作相关方案.
1.组织起草扶贫脱贫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3.重要文稿、领导讲话和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4.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拟订扶贫开发工作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