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协调深度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搬迁工作和后续产业帮扶工作;
2.负责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工作;
3.负责贫困村考核评估工作;
4.负责市级包联工作;
5.负责贫困村扶贫成效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