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具体规程并监督实施。
1.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规章和标准的实施意见。
2.负责牵头制定执法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协调实施,指导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直属单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