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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9.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会同有在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参与拟订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火灾防治管理处

2.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火灾防治管理处

3.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水旱冰雪灾害防治工作。

防汛抗旱处

4.协调指导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等有关工作

震灾防御处

5.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处

6.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有关工作。

风险监测减灾处

7.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

风险监测减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