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驻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执法抽查。
1.负责牵头制定执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质量通报和考核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2.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驻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执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