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部门职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省会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省会城乡一体化进程。

1.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政策。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2.建立健全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3.牵头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执法监督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提出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政策法规处

4.组织省会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省会城乡一体化进程。

改革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