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负责全市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公安工作,规范、指导全市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推进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
1.掌握全市治安形势,搜集、了解治安信息和工作情况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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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特种行业、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和特种行业安全防范工作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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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处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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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及游行示威的审查、审批工作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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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公民养犬的管理服务工作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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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技防产品和技防设施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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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保安服务行业工作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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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对非军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及剧毒物品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
治安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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