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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审查责任;负责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备案及公布;负责对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组织立法调研

法规处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法规处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形成议案,提交市政府审议

法规处

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对立法项目草案的意见

法规处

组织协调专家论证工作

法规处

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法规处

组织指导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