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清理、编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辑出版本市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译本。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报请省政府备案工作
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事项。
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翻译审定、汇编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