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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工程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取水许可、防洪规划同意书、破路审批等行政审批。

建设局

负责招投标文件备案、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等非行政审批

建设局

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建设局

负责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设局

负责监督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等内容的招投标程序

建设局

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局

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对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建设局

负责协助项目单位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利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建设局

负责“低碳、生态、智慧”三大理念的建设实施和管理工作

建设局

负责水务相关管理工作,河道管理等业务

建设局

负责新区内工程项目、企业、单位的燃气、供热等的统筹管理,负责交通等方面审批及管理

建设局

负责综合管网统筹管理及技术

建设局

负责电力照明和交通设施管理

建设局

负责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征收纠纷的调处、行政诉讼、征收档案管理、被征收房屋产权注销